根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安排,我局对领导班子履行法治建设职责、个人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以及提升和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等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内容汇报如下:
一、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教育法治建设领导保证
(一)强化法治建设组织领导。为深入推进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市教育局成立了推进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覃照亲自担任组长,对法治建设工作进行统筹调度,定期召开局党组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部署,将法治建设纳入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全面工作规划,先后调研印发了《宜昌市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宜昌市教育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教的实施办法》等文件,法治建设重要问题都召开局党组会专题研究决定。11月20日,局党组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和“三项重点工作”整改工作,研究了法治建设落实第一责任人具体措施,落实了入职干部的宪法宣誓工作,确定了法治建设调研主题和方案。制定了《市教育局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每年集中不少于2次学习法律法规,2020年,市教育局党组先后4次学习法律法规,并3次通过局机关支部主题党日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强化法治建设督导考核。结合教育实际,科学设定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法治建设工作目标管理责任,明确指标,量化分值,定期督导,年终考核,兑现责任。同时执行干部年终述法制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落实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制度。不定期组织人员力量,深入基层学校,检查督促法治建设工作落实情况。
(三)强化法治建设基础保障。落实省市关于加强法治机构人员队伍的意见,合理增强法治机构人员配置。按照市编办要求,市教育局行政审批和执法科设有行政编制2名(包含1名科级、1名副科级)。投入经费添置执法设备、购买法治学习书籍、开展法治建设工作总结表彰以及相关基础档案建设等,保证了人员、机构和经费等方面落实。
二、强化制度建设,完善教育行政决策机制
(一)健全完善依法决策机制。执行市教育局党组会议和月度办公会议议事原则、范围和程序。凡“三重一大”事项,涉及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都按照程序上局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制定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重大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的实施方案》及三项制度实施细则。
(二)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湖北省民基律师事务所为市教育局法律顾问,2020年共提供法律咨询近236次。继续落实学校聘请法律顾问制度,全市中小学校实现了“一校一法律顾问”,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校园法治氛围。
(三)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规定和程序,建立规范文件审查制度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市教育局制发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所有文件出台前都要经过合法性审查,2020年共审核10份文件。
(四)完善落实学校法人治理制度。结合近年来出台的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及时调整有关管理制度,借力现代化学校创建工作,推动开展全市中小学校章程新一轮修订工作,共完成592所学校章程修订。
三、加强综合管理,推进教育职能转变
(一)动态调整教育权责清单。市教育局全面推行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认真梳理了部门职责,编制了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绘制了权力运行流程图。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变更,及时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建立健全了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依法向社会公布权责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接受社会监督。
(二)严格规范教育行政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建立教育行政执法人员电子信息库,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相关业务培训。结合实际,制定了《宜昌市教育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实施细则》,建立了《宜昌市教育局执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宜昌市教育局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编制了《宜昌市教育局年度随机抽查计划》,合理确定了年度抽查的比例、次数和方式。在实施行政处罚和重大人事处分中,严格履行处罚(处分)程序,规范处罚(处分)文书,依法行使裁量权,积极履行权利告知义务,确保处罚(处分)合法适当。
(三)切实优化教育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在民办学校审批和教师资格认定等两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网、一门、一窗、一次”改革后,着手研究校车使用许可、中职学校毕业证书证明服务、高考和中考优录等事项改革,召开了公安、民政、交通等相关部门研讨会,制定了工作方案。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40%,完成了城市职业技术学校设立审批、博文学校变更手续等工作。组织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单位清理取消无谓证明事项工作,保留了4项,取消了9项。
(四)努力优化教育公共服务。我市义务教育新生入学坚持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和公民同步的招生原则,不断促进教育公平。2020年,发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和招生政策“二十”问,明确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高中学校公办、民办在同一批次填报志愿,统一依据成绩、按照志愿、择优录取,为学生提供了最大限度的公平选择权利。发布宜昌教育便民服务指南“25条”。制定了《宜昌教育便民服务指南》,梳理跑路多、耗时长、手续繁等堵点难点10个,涉及办学审批、学历认证、入学转学等服务事项25个,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证明、佐证材料40%以上,为学生、家长和各类办学主体提供一站式办理。
四、依法调处涉教纠纷,维护教育和谐稳定
(一)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要求,积极出庭应诉。做好以市教育局为主体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全年共指导局属单位完成诉讼事项6件。参加市法宣办、市委组织部和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的领导干部庭审观摩活动。
(二)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制定了《宜昌市教育局信访工作制度》、《宜昌市教育局承办12345市民服务热线平台诉求件工作制度》(试行),落实省市关于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的办法,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维护信访秩序。2020年全年处理各类信访件634件,办结634件。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直接依法分类信访件2件。
五、深化法治宣传教育,营造学法用法良好氛围
(一)实施教育系统“七五”普法。按照教育部和省市要求,结合教育实际,制定下发了《宜昌市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全面启动了全市教育系统“七五”普法,2020年,重点组织了《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教师法》《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国安法》《突发事件应对法》《民法典》《安全生产法》和党内法规的学习宣讲,有效落实了“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12月初,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宪法进校园主题活动,突出宣传宪法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培育青少年学生的宪法意识、国家意识、规则意识。
(二)深化机关干部和教职工学法用法。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参与学法用法无纸化考试的学习,2020年参考率和合格率均为100%。在机关党员活动中,广泛开展学法用法活动。12月3日局机关全体干部集中学习了《民法典》,并有4名新入职干部进行了宪法宣誓。
(三)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中小学校设立法治知识课程,落实小学全年12课时和中学6课时,并在中考和会考试题中加入了法治内容,确保分值不少于2分。设立法治副校长。组织法律工作者深入中小学校开展法治宣讲活动。2020年,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共进行法治讲座、法治报告5000余场次,法治班会15000余场(次),受教育师生累计达250万余人(次)。开展丰富多彩法治活动,通过开展模拟法庭、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征文比赛、国旗下讲话、校园交通标示等寓教于乐、形式多样的活动,增强法治意识,普及法律知识。利用宜昌教育信息网、各学校校园网、校园电子显示屏、校园宣传栏、班级黑板报等,大力宣传法律知识。2020年,市教育局组织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充分使用微信公众号、教育信息网、家校联络平台等新媒体开展普法宣传,确保普法宣传全覆盖。“宪法小卫士”网上学习宣传活动中,全市共11.2万名(截至12月28日)学生参加,参与率在全省名列前茅。
法治建设永远在路上,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下一阶段,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力度,全面依法履职,全面依法行政,继续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推进工作,以实干和实绩为法治宜昌建设再作新的贡献。
2020年12月